业主权利权益科普 -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 专业物业管理法规解读

业主权利权益科普

降费——推动物业费按照市场行情降低单价
提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态度,量化/透明化/合理化服务标准/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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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归根到底是谁的钱?

答案是:物业费是业主的集体财产,用于购买物业服务,其所有权和最终支配权属于全体业主。

物业费的法律性质非常明确:

来源:

由全体业主按照拥有物业的面积比例分摊缴纳。

用途:

专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业主们共有的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和服务。

所有权:

在支付给物业公司之前,属于业主个人;汇集到物业费缴纳账户后,其性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资金,服务方/委托方只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代管"和"使用"。

支配权:

最终支配权属于业主大会。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监督物业费资金的使用情况。业主大会在合同到期后,根据物业公司的服务绩效决定是否续聘。

业委会是什么?

把华誉豪庭小区想象成一个"公司"

  • 全体业主 = 公司的全体股东(因为你们共同拥有小区的共有产权)。
  • 业主大会 = 公司的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做所有重大决策)。
  • 业委会 = 公司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大会决议、日常监督管理层)。
  • 物业公司 = 公司聘请的CEO和管理团队(负责具体运营,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汇报)。

"业委会代表业主大会监督物业公司对物业费资金的使用",这句话就是这个"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体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深入理解:

一、监督的"权力来源":代表与被委托

  1. 业主大会是权力源头:根据《民法典》,物业费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如何使用它的最终决定权在业主大会(即全体业主)。
  2. 业委会获得授权:业主大会通过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授权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去执行大会的决议,并日常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因此,业委会的监督权不是天生的,而是业主大会授予的。
  3. 物业公司是执行方:物业公司是受委托来服务的一方,它花的每一分钱都是为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而进行的"代管"和"代支"。它只是资金的"经办人",而非"所有人"。

二、监督的"具体内容":管什么?

业委会对物业费的监督是全过程的,主要包括:

  1. 预算监督(事前监督)
    • 要求物业公司制定年度物业服务资金收支预算
    • 业委会组织审核该预算,确保其合理、透明,并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
    • 审核通过后,预算方案应公示给全体业主。这是监督的第一步,旨在"计划好怎么花"。
  2. 过程监督(事中监督)
    • 检查财务账目:业委会有权定期(如每季度)要求物业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收支明细表,检查其开支是否符合预算项目。
    • 审核公共收益:监督电梯广告、停车费等公共收益是否单独列账、是否按时入账,防止与物业费混淆或被侵占。
    • 抽查采购与维修:对于大额的维修、设备采购、外包服务等,监督其流程是否规范,价格是否合理,质量是否达标。
  3. 决算监督(事后监督)
    • 要求物业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年度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决算报告
    • 经业主大会授权,形成进行审计的决议。业委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决算报告进行审计
    • 将审计后的决算报告向全体业主公示,接受业主质询。这是对一年花费的"总清算"

三、监督的"实现方式":怎么管?

业委会并非事事亲力亲为,而是通过以下方式来履行监督职责:

  1. 合同约束: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费的计算方式、支出范围、公示审计要求、违约责任等。合同是监督最有力的法律武器。
  2. 信息知情权:依法定期要求物业公司提供所有相关的财务信息和凭证。
  3. 质询与建议:对发现的问题,正式向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和答复。
  4. 组织业主表决:对于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如大型维修、设施改造),业委会应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是否动用物业费或维修资金。
  5. 行使解聘权:如果审计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账目不清、挪用资金等行为,并经沟通无效,业委会必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解聘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解聘并更换物业公司。这是监督的"终极手段"。

总结与核心要点

  • 本质是代表权:业委会是"代表"业主在行事,其权力来源于业主的集体授权,其监督行为最终要对全体业主负责。
  • 核心是合同与财务:监督的核心抓手是《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费的收支情况"。一切以合同为准,一切以账目为据。
  • 目标是共赢: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找茬"或"克扣",而是为了确保业主的钱(物业费)切实转化成了等价甚至超值的服务,从而保障舒心居住环境,同时也能让守规矩的物业公司获得合理利润,实现良性循环。
  • 保障是透明度:业委会监督的最大意义在于打破了物业公司"黑箱操作"的可能,将物业费的使用情况从"暗处"拿到"明处",还业主以知情权和支配权

简单来说,业委会就像是业主们聘请的"财务总监"和"监理",紧紧盯着物业公司这个"施工队",确保他们按照"合同图纸"(物业服务合同)和"预算"(物业费),把"房子"(小区)给管好。

关于业主权利权益科普

致力于提升业主的权利意识和参与能力,更好地合法合规维护自身权益推动物业费按照市场行情降低单价量化、透明化、合理化服务标准和细节,确保物业服务质量相符物业单价

业主权利权益科普项目旨在通过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分享业主维权经验、推广标杆社区案例,帮助业主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掌握维权方法,参与社区治理/互助,激发社区活力,消除有区无社。

核心价值

我们的工作基于以下核心价值,这些价值指导着我们的每一项行动和决策。

公平公正

倡导公平公正社区治理理念,积极保护业主权益,实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透明公开

推动社区事务的透明公开,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信任与合作的社区关系。

共建共享

提升鼓励业主权利意识和参与能力,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业主核心权利

共有部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管理权

业主有权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等事项。

知情权

业主有权了解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等与业主利益相关的信息。

收益权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参与权

业主有权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监督权

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共有部分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业主权利权益科普

以下是业主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生活中常见的权利权益问题,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

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权利的最高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 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参与小区重大决策(选聘物业、制定规则,管理"钱袋子"决定重大改造项目,通过投票直接行使权利,共同决定切身相关事务。)

电梯权益

业主在电梯使用和维护中享有以下权益:

  • 老旧电梯更新可申请政府补贴
  • 业主有权了解电梯的维护保养情况
  • 业主有权监督电梯更新改造过程
  • 电梯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停车位权益

停车费是小区公共收益的重要且明确的来源,业主的权益包括:

  •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
  •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是规范业主与物业公司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业主应当注意:

  •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 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应当及时决定是否续聘

业主权益受到侵害时

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与物业公司或相关方协商解决
  • 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协调解决
  • 向城建/居委会/市监局等投诉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媒体/网络平台曝光寻求舆论支持

业主维权成功案例

以下是一些业主维权的成功案例,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和借鉴。

江华机电大楼18层36年高龄电梯换新改造工作流程

18层36年高龄电梯换新改造工作小组流程

江华机电大楼18层36年高龄电梯换新改造工作小组流程,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各方多次协商沟通,终于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确定出资方案、邀请专家答疑、调研电梯厂家、举办电梯听证会、召开业主大会、完成选择并公示、厂家施工、相关部门验收等。电梯改造工作小组前后召开了15次联席会议。

上海市 查看详情
嘉兴市南湖区高标准推进住宅旧电梯更新

嘉兴市南湖区高标准推进住宅旧电梯更新

听取民声,统筹推进、用好“三方协同”议事机制,召开电梯更新专题会议,充分引导业主表达电梯更新的意愿和建议,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由社区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及相关企业及时进行解释说明,进一步统一业主意见。择优遴选电梯品牌,建立优质供应商名录,杜绝“高价低配”,入围企业均承诺全额垫资解决集资难题 。

嘉兴市 查看详情
合肥智慧公馆小区成功收回人防车位收益

合肥智慧公馆小区成功收回人防车位收益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智慧公馆业委会仅用了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成功收回了长期被开发商管理的人防车位。这不仅意味着小区人防车位将由业主自管,更意味着大量的停车费也将归业主共有,这一成就无疑令人欣喜。智慧公馆三个月收回人防车位,车位收益归全体业主,海尔下属开发商主动配合移交权益。

合肥市 查看详情

2014年9月27日营销中心/样板房开放,2015年3月开盘首批推1、4、5、6、7栋刚需房

当时营销中心如同节日的集市,熙熙攘攘,人头攒动。购房者们怀着对新生活的憧憬,纷纷涌向售楼部,生怕错过心仪的房源。售楼部内外,车水马龙,热闹非凡。销售人员忙得不亦乐乎,接待、讲解、签约,一切都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大家都笑容满面,热情洋溢,仿佛每一平方米的土地都在诉说着未来的美好。那时的房地产市场,仿佛是一片繁荣的海洋,波涛汹涌,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购房者们争相恐后,生怕错过这一波“涨势”,开发商们则信心满满,期待着新一轮的丰收。

然而,市场的风云变幻总是出人意料。交楼推迟,业主QQ群号召集合去营销中心找营销总老赵积极推进按时交楼,1次 2次,大家大家也知道光催开发商没有用。于是大家转头集合去南海区信访办信访保障按时交楼,但是还是没有用。后来啊,大家就在楼盘四周集合喊口号。 人心齐啊,力量大啊,终于有交楼的信息了。延迟交楼的赔偿开发商不愿意赔,又是去大沥政府办公室沟通争取按销售合同赔偿,还有几个业主的阳台被随意修改导致客厅昏暗,那设计师是酒后之徒也参加正式会议,滑稽之极。

然而10年过去了,如今周围的售楼部,却是冷冷清清,门可罗雀,曾经的热闹景象仿佛从未存在过。社会经济压力和生活成本的持续上升,可能会让人们对居住体验变得更为敏感。数据显示67.3%的受访者感受到生活压力显著增加,主要源于收入增速放缓、就业不稳定以及教育医疗成本的持续上涨​。这种情况下,本应是“港湾”的家和小区,确沦为“付费的租客”感。

10年间,开发商物业服务水平也彻底显露真相。所谓“主人翁”感,逐渐被现实消磨殆尽——物业费上涨,服务却大幅缩水:保洁频率降低、保安队伍老龄化、公共设施陈旧失修。更令人愤慨的是,维修基金使用不透明、公共收益去向成谜,业主权益在一次次暗箱操作中被不断侵蚀。

全体要像10年前一样去斗争,去团结,去夺回。从集体维权到理性监督,从争取赔偿到推动账目公开,每一位业主的参与都至关重要。只有了解并积极审视自身权利,投身于社区共建与治理,才能真正构筑一个公平、透明、和谐的幸福家园。

—— 业主权利权益科普团队

社区创新实践

以下是标杆社区在保障业主权益方面的创新做法,希望能为您所在的社区提供参考。

业主共同决策机制

建立健全业主共同决策机制,通过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等形式,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表决权,确保社区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实践案例:株洲市业主组织促进会通过"辅导、公证、技术三位一体"的创新模式,有效破解了业主组织成立难、投票难、公信力弱的普遍困境,成功帮助多个小区选出业主信任的"当家人"。

物业服务监督平台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监督平台,业主可以通过平台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物业公司及时回应业主诉求,提高服务质量。

实践案例:福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线,包含"电子投票"和"星级评价"两个子模块,业主可在"e福州"民生板块进行投票,监督物业服务质量。

社区共建共享机制

建立社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整合社区内各类资源,鼓励业主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共同营造美好家园,共享社区发展成果。

实践案例:朝阳区亚运村街道"暖桔工坊"通过共享工具屋打破城市邻里隔阂,让闲置资源"活"了起来,以温情实践串联社区邻里大温情,为"重建社区邻里关系"提供了基层治理新样本。

业主权利知识培训

开展业主权利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业主的权利意识和法律素养,帮助业主了解自身权利义务,掌握维权方法和技巧。

鼓楼区洪山镇小区业委会法制专题培训邀请省、市房管行业专职律师解读《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分析业主大会流程、公共收益管理等常见问题,提升了260余名业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

社区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社区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社区矛盾和问题,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北京市丰台区社区沟通协调相关文件提供了社区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的具体指导和实践案例,为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建立有效沟通渠道提供参考。